当前位置:首页工商注册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迁移
发布时间:2014-08-09 浏览次数:2102
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迁移
 

1.市内跨征收区域迁移的一般纳税人应在税务登记变更时,向迁出地税务机关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领购簿,注销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的登记资料后,税务机关予以办理资格迁移手续。

2.迁入地税务机关应按规定为迁入纳税人及时办理发票发售和金税卡等税控设备的发行事项。

3.迁入地税务机关在纳税人迁入后一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核审批办法,对迁入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继续保留。根据复核结果,需暂停或取消其资格的按本办法办理。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755-88838318 手机:13302959785 QQ:1561547835

 

+站内搜索
  • 深圳市芒果企业管理咨询服
  • 柏悦服饰
  • 深圳古尚有限公司
  • 紫晶大酒店
  • 深圳财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汇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荣祥贵金属有限公司
  • 若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中诚富国财富管理有限
  • 深圳市东升化工有限公司
  • 深圳市金启航投资发展有限
  • 深圳市精兴龙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盛明五金塑胶有限公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快乐宝
  • 深圳市顺昌模具钢材有限公
  • 深圳市兴旺机械有限公司
  • 深圳市周氏胶辊有限公司瑞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金丰五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惠洪五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恒立佳